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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興三星全球專利戰:多國裁決顯共識 英國一審存分歧引關注

   發布時間:2026-05-03 12:25 作者:趙云飛

全球通信產業近期聚焦于一場跨國專利糾紛——中興通訊與三星電子圍繞無線通信標準必要專利(SEP)許可的博弈,在多個司法轄區引發連鎖反應。這場始于2021年全球許可協議續簽失敗的爭議,已演變為涉及德國、英國、巴西、美國、中國等十余個司法管轄區的復雜法律戰,其核心矛盾直指標準必要專利的FRAND(公平、合理、無歧視)許可原則。

2024年12月,三星率先發起攻勢,在英國高等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裁定中興通訊全球蜂窩專利組合的FRAND許可費率。次日,三星又在德國法蘭克福地方法院指控中興通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構成反壟斷違規。作為反擊,中興通訊于同月在中國重慶提起訴訟,主張雙方應通過全球FRAND交叉許可解決爭議。2025年初,中興通訊將維權行動擴展至全球,在德國慕尼黑、統一專利法院(UPC)曼海姆分庭、巴西里約熱內盧州法院及中國杭州等地對三星發起專利侵權訴訟。三星則于2025年2月在美國加州北區聯邦法院提起訴訟,并在德國慕尼黑法院提出反訴,雙方糾紛全面升級。

在持續一年多的司法博弈中,德國法院成為關鍵戰場。2026年2月,法蘭克福法院裁定中興通訊的許可報價符合FRAND原則,同時認定三星的反報價明顯低于合理范圍。一個月后,慕尼黑第一地區法院駁回三星的禁令申請,首次在SEP案件中明確認定被告作為實施方已履行FRAND義務。更具里程碑意義的是,當地時間4月30日,該法院第七民事庭當庭判決:批準中興通訊針對三星的禁令申請,涉及專利為“用于確定信道質量指示信息的方法和裝置”(EP2654356),同時駁回三星基于FRAND原則的反訴。這一判決使中興通訊成為全球首個在同日同庭的主訴與反訴案件中均就FRAND原則勝訴的企業。

巴西司法機構同樣支持中興通訊立場。2025年1月,里約熱內盧州法院授予中興通訊針對三星的初步禁令;2026年2月,上訴法院撤銷對禁令的暫緩執行決定,恢復其法律效力。美國法院的裁決則進一步削弱三星主張——2026年1月,加州北區聯邦法院駁回三星基于FRAND原則的合同訴訟及反壟斷請求。中國法院已受理雙方的FRAND交叉許可爭議,目前案件正在審理中。

與多數司法轄區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英國高等法院近期作出的一審判決引發爭議。該法院采用純粹的可比協議法計算許可費,最終確定3.92億英鎊的金額,顯著低于中興通訊提出的FRAND報價。行業專家指出,全球SEP許可費司法實踐中,Top-down(自上而下)計算法是主流方法,德國慕尼黑、法蘭克福法院在平行訴訟中均采用該方法,英國法院此前審理的Optis與蘋果案也曾用其交叉驗證可比協議法結果。然而在本案中,英國法院拒絕使用Top-down方法,甚至不允許其作為交叉驗證工具。

爭議焦點還集中在可比協議的選擇上。英國法院將中興通訊與三星、蘋果在特殊歷史背景下簽署的協議作為主要依據,但這些協議簽署時,中興通訊面臨外部壓力,且三星、蘋果作為強勢實施方在談判中占據優勢,導致專利價值被低估。德國法蘭克福法院在平行訴訟中已明確指出,此類歷史協議因許可期限、專利范圍、協商背景等特殊性,不宜作為當前FRAND許可費的參考依據。

這場糾紛暴露出全球SEP許可體系中的深層矛盾。FRAND原則作為平衡創新者與實施者權益的核心準則,其適用標準直接關系到產業生態的公平性。德國、巴西、中國等司法轄區通過獨立審理,均認可中興通訊的FRAND報價,體現對創新投入的尊重;而英國法院的一審判決因低估專利價值、偏離國際共識,引發業界對司法一致性的擔憂。據悉,該判決目前僅為一審結果,雙方均有權向英國上訴法院提起上訴。業內人士強調,全球司法實踐在FRAND原則適用上的一致性,對減少跨國糾紛、促進技術創新與產業合作至關重要,各國法院需在尊重知識產權的基礎上,客觀公正地維護全球創新生態的公平競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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