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近期推出的《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為汽車循環經濟注入了新的活力,特別是在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的回收拆解方面,明確了車主與企業的責任與義務。
據四川省商務廳資源再利用處處長楊俊介紹,隨著新能源汽車市場的蓬勃發展,四川省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已突破140萬輛,占比全省汽車總量的8.6%。這一趨勢導致大量早期投入使用的新能源汽車逐步進入報廢階段,新能源汽車回收量顯著增長。數據顯示,去年全省回收的新能源汽車數量同比增長了一倍,而今年第一季度回收量同比增長了61.1%。
為了規范這一流程,四川省依據國家相關政策,對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進行了資質認定和監管。截至目前,全省共有62家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其中51家具備新能源汽車回收拆解資質。然而,回收拆解企業在實際操作中遇到了一個棘手問題:回收的新能源汽車中,半數以上缺失動力電池。

楊俊指出,部分車主私自拆卸并轉賣動力電池,再將缺少動力電池的新能源汽車交給回收拆解企業,這種行為不僅導致動力電池脫離監管,還可能引發環境和安全風險。為此,新出臺的《辦法》對車主的義務進行了強化。當新能源汽車達到報廢條件時,車主需將其送至回收拆解企業,并拆卸動力電池。對于已報廢但缺少動力電池的新能源汽車,將按照國家相關細則執行。
同時,新《辦法》也強化了回收拆解企業的責任。企業需將報廢新能源汽車的車輛識別代號、動力電池編碼、數量、型號及流向等信息錄入國家溯源綜合管理平臺,并妥善保管拆卸后的動力電池。這些動力電池應被交售給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設立的動力電池回收服務網點,或符合相關要求的動力電池梯次利用、綜合利用企業。
這一系列舉措的實施,不僅有助于提升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的回收利用率,減少資源浪費,還能有效防止因動力電池不當處理而引發的環境和安全問題。四川省在這一領域的積極探索,無疑為全國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工作提供了寶貴經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