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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2025年后核準新能源項目競價方案征求意見,明確并網認定與競價規則

   發布時間:2025-09-17 03:42 作者:吳俊

黑龍江省近日就新能源項目發展出臺新舉措,《黑龍江省增量新能源項目競價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正式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為當地新能源產業的市場化發展注入新動力。

此次征求意見的方案明確,適用范圍為2025年6月1日(含)之后核準(備案)且實現全容量并網,同時未被納入過往機制執行范圍、自愿參與競價的新能源項目。涵蓋風電、集中式光伏以及分布式光伏項目,但外送配套電源項目不在此列。

在全容量并網認定時間方面,方案進行了細致規定。對于風電和集中式光伏項目,以電力業務許可證(發電類)載明的并網時間、并網調度協議明確的并網時間以及企業承諾并網時間三者中最晚的為準。若多次辦理電力業務許可證,則以最晚許可證明確的并網時間為準,該項核查工作由省電力公司負責。而分布式光伏項目,則以電網企業營銷系統明確的并網送電時間為準。對于分期(批)核準(備案)的并網項目,允許按期(批)參加機制電價競價,并按期(批)確定全容量并網時間。

在競價組織形式上,方案原則上將風電和光伏分為兩類分別組織競價,并各自設置機制電量規模。各類型納入機制電量規模的確定,可參考新能源分類規劃建設目標、項目年度預計投產情況等因素。不過,當單一類別競價主體過于集中,或者整體規模較小、缺乏有效競爭時,將不再分類組織,而是統一合并競價。

方案還提出在價格出清前應開展申報充足率檢測。若競價主體參與出清的電量規模無法達到充足率要求,那么該類型機制電量總規模將予以縮減,直至滿足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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