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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貨車尾氣超標:哪些違規操作?面臨何種處罰?危害有多大?

   發布時間:2025-02-19 19:03 作者:鐘景軒

近期,機動車,特別是重型貨車尾氣排放問題,已成為大氣污染治理中的一大挑戰。環境監管部門在日常檢查中發現,部分重型貨車車主為了節省成本,惡意破壞車載排放診斷系統,導致車輛尾氣中的氮氧化物排放量嚴重超標,這種行為不僅加劇了空氣污染,也讓違規者面臨法律的嚴懲。

一些車主采取的違規手段五花八門。有的在SCR溫度傳感器上私自加裝螺桿,故意墊高傳感器,使其失去正常功能,導致尿素液無法正常噴射,從而減少尿素使用量,甚至有的車輛長期不使用尿素。這種做法直接導致尾氣中氮氧化物排放超標,嚴重污染環境。

還有的車主在汽車OBD接口上插上屏蔽OBD故障燈的插頭,并配合使用“尿素節能調節閥”“氮氧化物模擬器”等物理改裝裝置,使車輛既不噴射尿素也不報警,掩蓋了真實的故障情況。這種做法強制屏蔽了車輛的所有故障碼,導致車主無法及時了解車輛行車安全、尾氣排放等方面的故障。

為了遏制這種違法行為,相關部門出臺了一系列嚴禁規定。包括嚴禁在溫度傳感器處增加螺母,嚴禁拆除或外掛氮氧化物傳感器,嚴禁加裝稀釋的尿素溶液或液態水,嚴禁將氮氧化物傳感器、溫度傳感器改裝到排氣管尾部,嚴禁在OBD插口處插入便攜式屏蔽器,嚴禁改變尿素噴射管的物理流量,嚴禁拆除或損壞尾氣凈化設備,以及嚴禁加裝可調節尿素噴射大小的裝置。

在法律法規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明確規定,車主擅自拆除污染控制裝置或破壞車載排放診斷系統的,將面臨最高5000元的罰款。同時,對于檢驗機構偽造排放檢驗結果或出具虛假報告的,也將被處以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還將被取消檢驗資格。對于機動車維修單位以弄虛作假方式通過排放檢驗的,也將被處以每輛機動車5000元的罰款。

破壞車載排放診斷系統不僅對環境造成污染,還會對車輛本身造成損害。SCR系統長期不工作會導致尿素溶液結晶堵塞管道及噴嘴,降低系統零部件壽命,甚至使催化劑失去催化作用。更換SCR系統零部件的費用遠高于正常使用尿素的費用,反而增加了車主的成本。同時,車主還將面臨高額處罰和安全隱患。

針對這些問題,環境監管部門也給出了溫馨提示。當OBD通信不暢或連接不上時,車主應檢查OBD接口是否有灰塵,并清理干凈后重新連接。如故障燈不亮但有故障碼,應及時更新軟件和OBD。對于早期低配的車輛,車主可到4S店升級車載ECU系統以增加排放監控功能。如更新后仍有故障碼,車輛應保持不熄火狀態到4S店檢查并清除故障碼。若清除后故障依舊存在,建議車主盡快修理。如4S店檢測無故障碼,車主可咨詢是否可以升級到最新版ECU系統,官方提供的升級服務不會損害車輛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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